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金城江區稅務局公共發票服務平臺服務(YZLHC2023-C3-015-JCQT)成交結果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金城江區稅務局公共發票服務平臺服務
(YZLHC2023-C3-015-JCQT)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YZLHC2023-C3-015-JCQT
二、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金城江區稅務局公共發票服務平臺服務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廣西河池市佳和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金城江區工農路101號
成交金額:捌拾玖萬玖仟伍佰元整(¥899500.00)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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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金城江區稅務局公共發票服務平臺服務 服務范圍: ★1、安裝和軟件初始化服務:負責為納稅人解決軟件系統安裝過程中的問題,指導納稅人進行初始化操作,保證納稅人能正常開具發票。 ★2、咨詢服務:為納稅人提供咨詢服務,解答納稅人使用公共發票服務平臺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輔導服務:為納稅人提供公共發票服務平臺的現場輔導服務,幫助納稅人完成各項操作。 ★4、升級服務:為納稅人提供公共發票服務平臺(含稅務UKey)升級保障服務,保障納稅人開票順暢。 ★5、其它服務:包括系統技術支持和故障處理,以及與稅務UKey相關的其它技術問題處理,幫助稅務機關開展發票電子化的應用推廣工作。 6、其它有關的涉稅軟件咨詢輔導和應用服務。 服務要求: 1、由成交供應商負責與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2、由成交供應商負責派出人員的薪酬管理、社保辦理、工會會員費及個稅代扣代繳; 3、由成交供應商負責處理派出人員提出的勞動仲裁、訴訟等事宜; 4、由成交供應商負責派出人員的檔案管理、計劃生育管理、黨團組織關系管理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評定等; ★5、乙方每月需接受甲方的服務質量考核,確保按照服務方案足額配備服務人員。如果服務人員配備不足或其它服務質量與服務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權按照人員費用標準扣減相應的服務費。 服務時間: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服務標準: ★1、派駐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稅務局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辦稅服務廳工作要求開展工作。 ★2、派駐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服務行為規范為納稅人提供指導服務,按規定著裝,懸掛工作牌,規范自己的行為舉止。對待納稅人態度和藹、熱情、誠懇,講究文明禮貌,提倡日常文明用語,不說服務忌語。 3、派駐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作息制度、請銷假制度和上崗制度等各項工作制度。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串崗或大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4、派駐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將稅務局、納稅人的有關資料外傳或帶離工作崗位。 5、派駐人員必須定期參加學習培訓,以便及時的掌握稅務政策的變化,服務好納稅人。 6、派駐人員必須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除了負責公共發票服務平臺的現場日常咨詢輔導服務外,還應根據需要配合稅務局開展其它辦稅軟件的現場運維服務,為納稅人提供上門服務。 7、成交供應商單位每月須接受采購單位的服務質量考核,如未能按上述相關標準提供服務的,須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解除合同。 |
五、評審專家名單:史峻崎、甘菊云、藍桂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計價格〔2002〕1980號《磋商代理服務費管理暫行辦法》收費標準及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的規定的服務類基準價(以成交金額為基準價)下浮30%收取,向成交供應商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收費金額:玖仟肆佰肆拾伍元整(¥94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河池市金城江區稅務局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區翠竹路60號
聯系方式:0778-271236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區上任南路27號金旅大廈5A樓
聯系方式:0778-228996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雷箭
電 話:0778-2289960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廣西河池市佳和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中小企業聲明函》
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